新余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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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
今年上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手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充分利用二家商业银行的资源优势,对不良公积金贷款进行了专项清收,有力地维护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
发表于 2017-06-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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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服务提升会”
为提升中心服务效率和服务形象,根据“创业服务年”和“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安排,7月2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服务提升会”,会上...
发表于 2017-06-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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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着力打造“透明工程”
为进一步改善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三个方面致力打造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工程”。 积极...
发表于 2017-06-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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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 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缴存人...
发表于 2017-05-2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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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贷款担保方式: (一)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指在所购住房产权进行住房抵押登记完成前,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的担保,在住房抵押登记完成后,保证责任解除,...
发表于 2017-05-2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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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但*长期限不超过20年。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收入情况、信用情况、住...
发表于 2017-05-2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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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住房公积金限制贷款条件
属下列情况者不予办 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经中心调查,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中心或商业银行有贷款还款不良信誉记录的。 2、职工已离退休的。 3、无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 4、房屋产权不清,无法...
发表于 2017-05-25 18:13